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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门市祥明玻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703民初8980号

原告:江门市祥明玻璃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唐忠义。

委托代理人:张华,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案按原告江门市祥明玻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丽燕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莫丽君

书记员容瑞琼

裁判日期 2019-11-14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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