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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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蔡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武汉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2491元,由原告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两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