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遵义市昌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将本案相关材料移送遵义县公安局。 案件受理费18300.00元,在本裁定生效后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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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遵义市昌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将本案相关材料移送遵义县公安局。 案件受理费18300.00元,在本裁定生效后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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