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昆明路与中华路西南角工商银行向南第二套门市。查封期间不准抵押、买卖、赠与、过户被查封的财产。查封时间三年,从2020年1月2日至2021年1月2日止。 二、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