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泽发光电有限公司 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220元,由申请人江西泽发光电有限公司先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