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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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固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金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安徽绿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终本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确认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