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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行政赔偿其他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岩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行政赔偿
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被告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9月4日作出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永自然资〔2019〕200号)。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2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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