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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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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12,424元,由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四合城牧业有限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金星牧业有限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丰源牧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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