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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81执1405号

关于江忠章申请执行靳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8000元,申请执行费320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于2020年5月29日达成和解协议,由靳超自行转账15000元给申请执行人江忠章(电话核实,有录音),剩余部分由靳超存入银行,本院扣划,并退给申请执行人后,该案执行完毕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执行员 :邓永生

书记员 :黄胜男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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