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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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胶香食品经营部 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300元,减半收取4650元,由上诉人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