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 青岛阳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青岛阳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青岛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享有437978.4元以及利息(以371229.48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5日起至2017年5月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破产债权。 二、驳回原告青岛阳光电器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12720元,因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应收取7870元,由被告负担;其余4850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09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