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光裕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康寿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山东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江西省进贤县李渡镇供水有限公司
上海青浦明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不得执行进房字XXXXXXXX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位于江西省进贤县李渡镇锦胜大道的东面一半房屋;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5,976.70元,由七被告共同负担。

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10-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