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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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容森木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481民初5956号 原告:***。 被告:浙江容森木业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瑶。 原告***与被告浙江容森木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6日立案受理。原告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和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明确表示不会缴纳诉讼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高芳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张佳 |
裁判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