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 湘潭程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深圳重泰吊装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钜亿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各项损失149188.91元; 二、深圳重泰吊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赔偿***各项损失11852.04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17元,由深圳重泰吊装有限公司负担252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负担3169元,***负担9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