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广东德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中山成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山市中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山市鼎盛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中山市好世界聚宝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广东德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好世界聚宝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修复费用354950.31元。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24元(原告中山市好世界聚宝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广东德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工程质量鉴定费56498元、修复方案评估费15000元、修复造价评估费3479元,合共74977元(原告中山市好世界聚宝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广东德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1-17
发布日期 2020-01-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