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鄂州市华洪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武汉宇通顺捷客车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芝川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被告上海芝川物流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鄂州市华洪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7650元。 上述应付赔偿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履行;逾期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46元,由被告***、被告上海芝川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