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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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源华能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源华利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清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闽0181执5593号 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移送(申请执行人)、源华能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源华利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张雄枝、曹义明(被执行人): 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移送与源华能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源华利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张雄枝、曹义明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072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移送(申请执行人)。至此,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移送(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