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旭坤建筑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白生东撤回对被告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预交525元),由原告承担,剩余500元由本院向原告退还。

裁判日期 2019-12-07
发布日期 2020-01-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