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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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华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精河县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精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973644.55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精河县精河县博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1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