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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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荆州市浩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荆州市明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开发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申请人湖北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财产155万元(户名:湖北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北某银,账号13×××87)。冻结期限一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荆州市明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北鼎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