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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恩施市搬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华视聚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恩施市搬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187元,由上诉人恩施市搬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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