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州云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福建六壬网安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股份回购款493258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398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826.1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