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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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际合作联合有限公司 山东丰荣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丰荣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有限公司垫付款100000元; 二、被告***、***、***对被告***的上述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丰荣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3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