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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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403执保144号 安徽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魏某某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魏某某银行存款9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经我院立案执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冻结魏某某名下银行账户1个,冻结期限自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至此,安徽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晋0403执保144号案件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