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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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瑞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汉油田科瑞德石油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鄂0192民初437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湖北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上诉人江汉油田科瑞德石油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均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