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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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朗晨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资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二轻工业集团公司 东莞市易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维康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东莞市东资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为(2014)东一法执恢字第85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载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