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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黄山市黄山区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海港江山煤炭物资有限公司
中星大地国际贸易发展中心
中星大地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一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星联合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乐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与被告黄山市黄山区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中星联合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签订的《售楼合同》有效。

案件受理费111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黄山市黄山区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中星联合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并互负连带责任;限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111800元、向原告***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5-16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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