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338号汉飞青年城13层1505室的房产(建筑面积:35.1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岸2010003595)、位于、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园-文津阁)4栋2单元28层6室的房产(建筑面积:63.8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岸2009010564)两套房屋;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阳光花园14栋1单元4-5层1室的房产(建筑面积:207.3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市200519269)房屋、位于武汉、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阳光花园******权证:市200519270)的车库。 需要继续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