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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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 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马支公司 义马豫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银行(户名:矿山环境恢复基金义煤集团巩义铁生沟煤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3×××18)存款380万元或等值财产。 查封被申请人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