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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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申请人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农技中心房屋(产权证号:南房权证顺字第××号,建筑面积5180平方米)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为二年,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该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21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