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三元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 广西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三元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宜州农村合作银行沙岭分理处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55元,由上诉人***负担。被上诉人广西三元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审期间缴纳的1555元诉讼费,***二审期间缴纳的1555元诉讼费,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