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红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8号华晨商业广场-购物中心B及二期地下室栋1124号(权证号71××51); 三、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长沙市芙蓉区; 四、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霍尔果斯红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0%股份。 本案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对其他财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