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包头市联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内02民终2434号民事判决,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18)内0203民初3906号民事判决;

二、弓早霞、刘兴平于本案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退还保证金2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35000元;

三、包头市联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退还贷款服务费5000元、中介费9000元(已履行)。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判决受理费199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80元,共计5970元,由弓早霞、刘兴平负担1784.51元,***负担3731.26元,包头市联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54.2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0-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