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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岳西县泉源盛工艺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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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2019)浙0782民初2188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1080079元及利息(自2019年12月18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260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520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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