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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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阳辉科技有限公司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银塔送变电设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云南阳辉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92396元及以货款1292396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25日起至货款支付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448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8724元,由被告云南阳辉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 裁判日期 | 2020-09-09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