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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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源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盘水源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雍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467元,依法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