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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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支公司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付原告***因杨建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52,000元(已扣除已赔付的70,000元); 二、由被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因杨建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610,058元; 三、由被告***对被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赔偿原告的610,058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83元(缓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