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拜克自行车有限公司
霸州市华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霸州市大唐钢木家具有限公司
霸州市华东木业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霸州市福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74.0元由上诉人霸州市华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09
发布日期 2020-09-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