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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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华隆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克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坤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华隆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坤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集装箱滞留费68575元及利息(以6857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5月27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天津坤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57元,由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华隆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交纳,该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