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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案由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蒲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526执恢574号

姚文玲、王开见、付贤:

申请执行人姚文玲与被执行人王开见、付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陕0526民初21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王开见、付贤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姚文玲于2020年8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王开见、付贤应履行案款52900元及利息1213元、迟延履行金11323元、案件受理费1800元、执行费1100元。本院同日受理。

在执行中,本院网络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8336元(含执行费1100元)。现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王开见,付贤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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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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