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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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德源电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在844522.66元范围内进行保全。 申请人成都德源电缆有限公司如需对上述标的物进行续行查封(冻结),须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呈交书面申请。否则本院将不予续行查封(冻结),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4-11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