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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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远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守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柏庄领地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304民初361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淮阳,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蚌埠守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玉花,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安徽远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明虎,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蚌埠柏庄领地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少龙,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蚌埠守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远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蚌埠柏庄领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江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朱帅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