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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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651元(申请缓交),减半收取2826元,由原告***负担,限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鉴定费2470元,由原告***负担,现由被告***垫付,限原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被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