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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泰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9)苏1091执231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自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之日起二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08-18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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