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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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181执恢798号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先明、汤先初: 本院执行的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汤先明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