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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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福建省公证协会 北京东方影音公司 厦门瑞丰盛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政和县黄金海岸音乐会所立即停止放映并从其经营场所的曲库中删除149首音乐电视作品(具体曲目见附件); 二、政和县黄金海岸音乐会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瑞丰盛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8600元(含厦门瑞丰盛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驳回厦门瑞丰盛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在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1749.7元,由厦门瑞丰盛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549.7元,由政和县黄金海岸音乐会所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