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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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800万元; 二、被告安徽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评估费462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9112元,由原告***负担1192元,由被告安徽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7920元;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安徽国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