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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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建宏钢管租赁站 莒县建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莒县翔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照益通置业有限公司 新乡市宏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镇江天成脚手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2256.5元,由上诉人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建宏钢管租赁站负担27651元,由莒县翔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605.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