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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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泰能源有限公司 濮阳市鹏远达油气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铜川天翼地质勘测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技术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陕西新泰能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濮阳市鹏远达油气工程有限公司剩余排采费601468元及资金占用费(以60146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濮阳市鹏远达油气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9578元,由陕西新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7916元,濮阳市鹏远达油气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16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2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