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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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新余市荣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2019)赣0502民初350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江西华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余市荣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给付货款15万元; 二、撤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2019)赣0502民初350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江西华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本金15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6年4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四、***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三项所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新余市荣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470元,保全申请费1920元,保全保险费5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470元,合计13,360元,由江西华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